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广东佳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永氢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结果的公示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广元发展集团采购广东佳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永氢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结果公示如下:
排名 |
单位名称 |
第一名 |
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 |
第二名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
第三名 |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
第四名 |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
本公示期有效期为1天。公示期满,采购人将向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18981252339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