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选聘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评审(节能审查)编制单位的公告

作者: 广元发展集团
发布于: 2026-06-16
阅读: 11

各供应商:

为做好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评审(节能审查)服务工作,我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公开选聘1家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评审服务项目

二、选聘单位: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结算方式:供应商提交节能报告终稿并完成专家评审(或通过节能审查初审)、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文件(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后支付全款。

四、询价范围: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评审服务。

五、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货商承诺服务态度良好,保持通信畅通,能够随时做出响应。

六、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以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报价函、承诺函;

6.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汇总后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完整,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在报名单位处盖章。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费用为包干价,包括方案编制、评审、差旅费、报告打印等费用。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上午9: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广元利州区金融服务集团21楼,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662080214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评选说明

投标时间截止后,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收取的报价资料,组织内部监督力量对供应商报价进行集中开封,开展集中评审。采用最低价法。供应商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经审查符合资格要求和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

注:规定期限内,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视为无效。

九、成交结果公告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报价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及时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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